开拓创新 争先创优
推动竹溪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祖成
竹溪法院自去年10月党组换届以来,承上启下,开拓创新,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法院队伍,克服困难,自我超越,从审判理念、管理制度、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探索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实践证明,锐意创新是催生跨越的不竭动力。
一、开拓创新是人民法院破解难题的法宝
竹溪法院坚持用改革创新破解困绕法院发展的难题。半年多来,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先后采取40多项创新举措,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创新队伍建设,队伍活力明显增强。
在队伍建设上,我们先后进行了治慵问责考试、以会代训统一干警思想、评选“每月一星”、举办迎春晚会、组建“尊老敬老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调整党组班子分工、干警轮岗交流、加强对年青干警培养、积极争取干警待遇等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干警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不愿干”到“抢着干”,从推事到揽事,在全院营造了“一花引来百花开”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在廉政建设上大胆创新,探索性地提出廉政“四点”防空法:严格规范制度,工作运行于“正常点”;加强教育引导,廉政警示于“提醒点”;强化工作监督,问题止步于“临界点”;严肃查处违纪,严厉惩治于“红点”。坚持“四个结合”抓廉政监督,正面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防微杜渐;专职与兼职监督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监察与审判相结合,加强审判监督;内部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宽监督渠道,构建了防控点对应风险点的“点对点”廉政防控新体系。思想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四点”防空保廉洁 点点对接抓廉政》等文章、《竹溪法院“五力”助推法庭建设迈上新台阶》等信息、竹溪法院服务高速公路建设等宣传被各类媒体采用,宣传数量与质量创历史新高。
(二)创新审务管理,审判绩效大幅提升。
我们围绕审判管理突出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审务管理正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一是抓案件质量的提高。通过召开院务会、法律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严格裁判文书审签、严格评查案件、加大调解撤诉力度、做深做细服判息诉工作、深入办案单位督办、开展书记员记录竞赛、审判绩效考核运用等措施,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通过院长担任审判长开示范庭,并与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庭审示范竞赛、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巧结合,既扩大了宣传效果,展示了法院形象,又引领干警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改进庭审作风、提高庭审质量和案件质量意识。二是抓“三率”的降低。通过定目标分解任务、抓源头多调少判、化矛盾判后答疑、重调研分类施策、强责任奖惩兑现以及院长约谈庭长等方式,全力降低“三率”。三是抓重点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院党组、审委会的集体智慧,及时化解了一批旧存重点案件,减轻了缠访信访工作压力。四是抓审判管理。开展了年初目标分解、全员网上办公、审判绩效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预检,继续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优秀书记员的竞赛和评选活动抓审判管理,并派员外出学习考察,完善审判管理措施和办法。在全院上下共同努力下,我院审判绩效管理已取得初步成效。止5月20日,共受案1066件,结案1034件。受案数是去年同期335件的3.1倍,结案数是去年同期245件的4.2倍,正向我院年初制定“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目标迈进。我院的审判绩效在全市5月份考核中排名第二,体现了审判管理的初衷,达到提升审判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
(三)创新政务管理,各项工作规范运转
我们从制度创新入手,查漏补缺,一个症结一张处方,一种偏差一式矫正,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务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休假与请销假制度》等工作制度,后又研究出台了《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的规定》以及相关审判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院党组把“舵”,分管领导把“脉”,庭室负责人把“关”,干警个人把“度”的层层抓落实机制。在机关建设上,新装了身份识别系统、考勤和门禁设备,新建了院机关值班室,制发了《车辆出入证》,画出机关场院停车位,正紧锣密鼓的筹备新审判大楼建设。在法庭建设上,我们倾人力,保财力,投物力,强能力,聚合力,进一步调动了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人民法庭工作成效明显。
(四)创新服务举措,法院形象明显提升
我们年初制定了《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出台十八条具体措施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得到县委充分肯定《今日竹溪》报和竹溪新闻网记者作了专题报道。通过现场化解阻挠“谷竹”高速公路、环城北路建设施工纠纷,排除了当事人阻碍施工行为。实行院长带案下访,举行了首例信访听证会,举办了法院干警新闻培训会,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效果。
现在,法院的绝大多数人工作热情高,能够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目标意识清晰,担当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全院上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明显。这得益于新一届党组班子以身作则、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得益于树立了正确地用人导向;得益于我们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益于我们明确的奋斗目标,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措施。根本在于我们不安于现状,开拓进取,创新举措。实践证明,创新是法院发展进步的灵魂。
二、创新审判理念是法院发展进步的思想之魂
事实胜于雄辩。半年来的实践证明,创新是法院发展之魂。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失去动力,决不能安于现状,决不能固步自封,要继续统筹谋划,开拓创新,把创新作为法院稳步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包括更新、改变、创造新的东西等。要创新工作理念。理念支配行为,行为决定效果。
(一)树立正确的“三观”。做事先做人,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也不例外。在当前各种思想相互激荡的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很有必要强调树立正确的“三观”。一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世界观并非虚无缥缈,而是具体实在的思想指南。什么是世界观?通俗的讲,就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各种关系的总体认识、看法和根本观点。世界观并非玄妙而不可捉摸,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同一事物会持有不同的观点,这就是不同世界观在起作用。比如看形势,是全面还是片面,是静止还是发展,孤立还是联系?如果用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看形势,就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二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观并非空洞乏味,而是无法回避的选择。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度过一生?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认识和态度,就形成了不同的人生观。人生观与道德观紧密相联。惟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得到更多的人的支持和帮助,因而,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属于他成功成才的机遇也就相对的多。同时,人生道路是可以选择的。不同的选择决定不同的人生,体现着不同的人生观。惟有找准方向,千锤百炼,才能不断提高人生境界。三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并非可有可无,而是时刻发生作用的行为准则。价值观也是我们经常碰到的问题。我们做事说话常考虑“值不值得”,常用“不值”来指责人。这里的“值”和“不值”就是一种价值判断。价值观具有多样性。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不同的利益主体所处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文化背景不同,于是所形成的价值观就会有所不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物质利益,反对的是将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损人利己。我们所提倡的是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奋斗融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
(二)树立正确的队伍建设理念。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在队伍建设理念上要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用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法院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凭实绩用干部,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警选拔出来,特别是要注意选拔那些原则性强、对群众感情深、一身正气、能抓善管和有思路、有激情、有韧性、贡献大的干警。二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确保发展后劲。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的人才观。要以爱才之心、识才之举、容才之量、用才之艺,千方百计做好发现、培养、凝聚人才的工作,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和人才辈出的局面。三要树立正确的廉政建设理念。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树立廉政建设是“1”,其他各项工作是“0”的理念,廉政上不出问题,其他工作才有意义,否则其他工作都是零。要深化细化我院推出的廉政“四点防控法”,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
(三)树立正确的审判管理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管理工作,在审判管理理念上要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要用正确的导向、科学的方法、大家认同的方式,引导、激励法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主动参与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坚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审判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审判活动这一中心开展,要为审判权的正确运用和行使服务,及时掌握了解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同时要通过审判动态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干警提供服务,为庭长当好助手,为领导当好参谋,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三要坚持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审判管理要着眼于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着眼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着眼于促进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
(四)树立正确的审判理念。审判理念是指法官在适用国家法律惩治犯罪、裁断是非的司法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审判理念包括党的领导、公平正义、司法为民、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司法民主等。我们在审判理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上,要实现由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将构建“大和解格局”作为“创稳”重要机制,全面推进矛盾纠纷的“协调和解、联调联解、提前介入、同步求解”,确保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一线和萌芽状态。二是在审判理念上,由“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向坚持“两为”主题、实现“三效统一”上转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不能停留在就案办案,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一审判终极目标。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仅是分号,人和才是句号。三是在审判方式上,要从被动司法向能动司法、联动司法转变。人民法院要担当起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行为规范、社会价值引导、社会管理监督、社会风险预警、社会正义保障、纠纷化解资源整合等功能,主动作为,能动司法,联动司法,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创新管理机制是法院稳步发展的不竭动力。
尽管大家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总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机制建设入手,只有加强和创新管理,真正形成以机制保证工作规范,以制度保证机制运行,以督办保证制度落实的管理体系,才能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
(一)创新管理要从法院实际出发。我们要立足于自身条件和发展现状、从本院院情出发开展创新活动,切忌进行“穿越”式创新。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个别部门负责人没有从全局高度和审判管理角度正确理解院党组意图,如要求降“三率”、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及案件审理有全面准确的了解,有的不清楚本部门有多少案件,是什么类型,有无上诉,是否有上访人员;还有,审判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的不理想,干警素质、审判质量与效率有待进上一步提高。在行政管理中,要求政令畅通,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表面看是好的,但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分管领导是否对分管工作和部门都熟悉,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去向是否清楚;干警在坚持制度上,如考勤签到、请假销假、工作汇报等方面有待加强。在纪律作风上,还存在迟会旷会、着装不规范、上班办私事、打电话聊天、上网玩游戏等问题。这些问题就是我们加强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必须逐一研究解决。
(二)创新管理要与法院文化建设结合。法院管理是将法院制度和干警行为联系在一起的重要纽带,也是从当前法院工作实际出发,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和关键所在。制度让想犯错的人犯不了错,文化让有机会犯错的不愿意犯错。文化约束是一种软约束、一种内在约束、一种无形约束,也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约束。我们既要脚踏实地使法院工作走向规范化,又要志存高远使法院工作走向常态化,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注重制度与文化理念的对接,在制度约束中植入文化基因,激发干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相融,使制度文化的内在要求转化成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切实创新管理制度。目前,我院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规,审判业务、行政管理、纪律作风、廉政建设都在按年初制定的管理目标迈进,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普遍增强,市中院、县委领导对我院工作进一步关注,社会各届对法院工作给予了理解和支持,我们创新举措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法院公信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有利形势,珍惜这一难得机遇,再鼓干劲,再加措施,精益求精,大胆创新,追求卓越。随着时代的发展,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职能也在不断延伸,如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等。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的任务还有很多课题,如科学配置审判执行权,深化细化审判管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等,这些都需要改革创新,不断获得发展进步的动力。创新需要智慧,创新也需要力量,要在创新上有所成就,就要凝聚集体智慧,激发每位干警潜能,市中院把“我为党组献一策”作为今年十大实事之一,我们也可以公开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工作创新奖”等,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本院干警乃至社会上关心法院发展的人士参与到法院创新管理工作中来。
(四)创新的保障在于制度的落实。一项制度得到落实和完善,远胜于空谈。要把制度落实置于更加重要位置,不能“坐而论道”,务必“起而行之”。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工作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督导,用制度的力量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趋势良好,年初目标在年中、年底要考核奖惩,下半年的工作会更加具体,工作难度会更大,各项考核指标都要结硬账,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从现在做起,超前思维,超前谋划,早作打算,确保年初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法院永葆生机的力量源泉
我们今年上半年有近50项创新举措,有的是成功借鉴,有的是我院首创,都在促进法院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提倡首创精神,又要学习他人创新经验,扬长避短,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有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学习他人不能生搬硬套,要有选择地学,要因地制宜地用,否则就会“水土不服”或者“消化不良。既要学他人的创新内容、做法和措施,更要学他人的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方法。
(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细节做起。细节决定成败,大家应该形成共识,变成自觉行动。有时,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今年在公务接待汇报时,无论大小领导,都坚持摆上桌牌,普遍感到受尊重,取得了满意效果。审判工作是与当事人打交道的工作,想必细心的法官对“细节决定成败”有深刻地体验。有些案件出现问题,或者当事人对案件有意见,并非由于法官枉法裁判,而是因为少数法官在司法行为的细节操作上存在问题。例如有的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不够诚恳和耐心,给当事人一种冷漠和尖刻的感觉;有的法官不注意言行举止,对案件随意发表个人观点,误导了案件当事人;还有的法官不遵守司法礼仪,粗暴打断当事人的陈述发言,甚至随意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在很多人看来,这些类问题都属小节,只要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比较公正,大可不必深究。然而这些简单的细节,却关系到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和对法官的信任,更关系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稍微处理不慎就可能对法院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要想让案件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人和,不但要求法官精通法律知识,严守司法程序,更要求法官注重司法行为中的每个细节,认认真真地做好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精益求精,臻于至善。
(二)要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我们在学习他人经验,要经过不断奋斗,开拓创新,力争有更多的人来我院交流学习。法院每个岗位的人员都是创新主体,我们不能停留在老一套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要打破习惯思维的束缚,立足本职岗位,充分运用相似联想、发散思维、逆向思维、侧向思维、动态思维等科学思维方法,力求在本岗位上有新创意,集小成为大成,努力形成法院品牌。如纪检监察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中,加强案件源头监察,把监察工作前移至诉讼的第一道关口——立案庭,创新并尝试“立案监察”制度和措施,要求立案庭对不予立案的案件,分别以书面的形式向纪检监察说明法定理由,以便纪检监察据此做好诉讼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下,不妨尝试“立案看民调”制度,立案庭在立案时看是否有民间调解意见、民间调解意见如何,以便立案后有的放矢地进行审判调解。我们探索的司法联动互通信息、共建和谐,可以向当前的联动司法延伸,做大做强,做深做细,做出品牌。在执行工作中,也可尝试聘请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和解,等等。
(三)要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方式方法。我们的工作目标是案结事了人和,检验工作的标准之一是人民群众满意。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有更多的期盼和要求。既要求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又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既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又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既要求裁判结果公正,又期待审判过程公开透明;既要求快审快结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又期待通过审判带来良好的社会效果;既要求法官公正清廉,又期待法官和蔼可亲等。我们要采取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扎实举措司法为民。不仅一杯茶水解渴、一句好言问侯,还要有一份公正高效的裁判,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需求、情感需求、公平正义需求。在司法为民举措上,可以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制作审判流程示意图,让不熟悉法律的当事人也了解打官司的程序和步骤。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和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六进一引”增进司法与公众的互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对法院加强了解,增进理解,消除误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四)要创新服务大局工作方式方法。在新形势下,仍有少数干警存在“单纯办案”的思想,要与时俱进,强化“服务大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为才有位,法院在县委整体工作中也是如此,工作得到关注,我们的困难才可能得以解决。我们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能动司法,联动司法,继续坚持提前介入、案外调解这一成功作法,支持政府中心工作。我们要加大司法建议力度,不仅帮助单位企业堵塞漏洞,而且为县委决策、制定政策提供参考。探索“专项审判白皮书”,发挥法院对社会问题预警提醒功能,当好县委的参谋助手。尤其是当前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中,要切实落实服务企业措施,主动走出去,深入企业调研,从法律上给予帮助指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减少诉讼,也是在支持企业发展。针对企业的担心,在走访企业、到企业办案时要坚持“五个不准”:办案人员进入厂区调查,不准开警车、着制服;不准将证人带离厂区;不准轻易查封企业帐目;不准轻易冻结银行帐户和资金;不准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在办案效果上,坚持做到“五项确保”:确保维护企业声誉,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确保生产指挥系统不紊乱,确保企业生产不中断。真正做到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促规范,以规范促服务。
创新无止境。只要我们人人参与,集思广益,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措施,开拓创新,创先争优,就一定会开创竹溪法院工作新局面,就一定能迎来百花齐放、满院春色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