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三干”会上,竹溪县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大旗。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竹溪法院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作为,迅速出台“十八项举措”,打造“五个一”服务载体,为实现竹溪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一堂专课”。以法官课堂为载体,安排一堂有关绿色发展方面的专题讲座,拓宽干警视野;组织干警学习和讨论《竹溪法院为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实可靠司法保障的十八项举措》,更新司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法院审判工作中。
“一个窗口”。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落实“桌椅纸笔”等便民服务,畅行微笑接待,生动鲜活地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诉讼;利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文化展板等,滚动播放和发布生态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干警及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崇尚绿色,践行低碳。
“一条通道”。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重点建设、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对茶叶、魔芋等绿色产业和品牌农业的司法保护力度,支持龙王垭等一批有机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典型案件审理,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同类企业寄送法律风险提示书。
“一项机制”。密切与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络,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治污的行政行为,依法打击各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南水北调”源头水资源的法律保护,确保“一河清水入丹江、一渠清水送北京”;结合实际,对审判工作中涉及绿色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优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积极向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一个平台”。打造立体宣传平台,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以车载法庭、巡回审判为载体,定期、定点、公开审理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组织干警参与植树造林等环保活动,身体力行地为打造“中华绿肺、天然氧吧”汇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