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四结合”全力推进队伍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竹溪法院党组全面总结过去几年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按照“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廉政工作思路,大胆创新,锐意改革,首创廉政 “四点”防控法,通过“四结合”全力推进队伍廉政建设,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面与反面结合,防微杜渐。通过院长授课、主题实践活动、“十佳法官”及“每月一星”评比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廉政典型以及五个严禁、“问责六条”,从而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摆问题促整改。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纪违法案例等方式,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警示干警: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从而提高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防微杜渐的自觉性。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小抓早,及时提醒帮助,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一般问题变成违法违纪问题,防止积少成多酿成大错。
专职与兼职结合,一岗双责。建立院党组班子 “把舵”,纪检监察 “把脉”,部门负责人 “把关”,干警自我“把度”的廉政防控工作体系,把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一岗双责,将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兼职廉政监督员的职能职责作用,介入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规定所有裁判文书送交纪检监察一份,监察人员列席审委会,方便全面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
审判与监督结合,突出重心。廉政建设只有与审判工作结合,才能真正开展好工作,监督才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审判管理,加强对审判各环节节点监督。同时,监督不留死角,对法院基建、行装工作、人事招录工作细化监管节点,加强监督。今年竹溪法院启动审判法庭建设,成立“基建办”这一临时机构时,专门将纪检组长作为这一机构3名成员之一,具体负责基建廉政建设,确保审判法庭建设成为一个“廉政工程”。
内部与外部结合,立体防控。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说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监督员、检察机关、新闻媒体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尤其是注重接受来自当事人的监督,把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写入裁判文书,由院领导、纪检监察随机通过电话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和承办人的评价,把当事人的评价作为考核法院和法官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
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不仅带动了队伍建设,而且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今年1-4月,竹溪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倍,结案率90%,调撤率83.4%,案件质效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