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借力监督推进阳光司法
“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细致,态度和蔼,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建议法庭加大农村法律宣传力度。”2012年6月28日上午,伍某在收到竹溪法院纪检组寄来的廉政监督卡附言一栏写下这句话后,利用上街办事的机会将监督卡交到了邮局。
今年以来,竹溪法院不断创新监督形式,拓展监督平台,“借力”案件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兼职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使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该院通过案后寄发廉政监督明信卡,让案件当事人直接对承办法官的司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判,并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查和反馈;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参加“公众开放日”、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重点信访案件听证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陪审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定期举行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律师及媒体代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判决书后附法律原文制度,将判决依据“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大众“检阅”;借助法律“五进”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司法工作中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从细节入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同时将上述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力争让监督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