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法院当事人安全通道及来访接待室改造工程
询价公告
一、报价条件
竹溪县人民法院当事人安全通道及来访接待室工程,询价人为竹溪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询价报价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当事人安全通道及来访接待室,总面积约为72.78平方米。
2、询价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级或三级以上建筑资质。
四、报名截止时间
报价人须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7时前到竹溪县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报名、领取报价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同时发布。
询价人:竹溪县人民法院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8号
联系人:孟俊君 联系电话:18971913681
赵 俊 监督电话:13593755141
竹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