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老板,请你随我到法院执行局走一趟吧!”10月14日上午,竹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员徐启敏在周末日常加班的途中准备过早,碰巧遇到一个“熟人”,此人正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三年多的被执行人肖某某。
案件缘由是,早在2015年2月,恩施鹤峰县周某某等四人受被执行人肖某某雇佣到武汉市江夏区南四环麻雀湖做高架基础工程,工程竣工后经结算工资为98000元,除去已给付的部分,肖某某尚欠周某某劳务工资53000元,肖某某向周某某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15年年底前结清。到期后周某某多次讨要无果,故诉至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江夏区人民法院以肖某某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为由告知周某某向肖某某户籍地竹溪县人民法院起诉。几经辗转,竹溪法院与肖某某取得联系后对该案进行了调解,被执行人肖某某应于2018年5月前给付申请人周某某劳务工资20000元,余款后期一次性付清。履行期限届满后,肖某某未主动履行,故申请人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徐启敏对被执行人肖某某财产进行查控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又多次电话联系肖某某并对其进行约谈,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结清农民工工资,就在法院准备对肖某某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的时候,肖某某却“失踪”了。作为建设工程的包工头,肖某某常年在外包工,可谓居无定所,其家人也早已举家搬迁,在竹溪亦无住所及房产,该案一度陷入执行僵局。
案件执行虽然遇到困难,但执行员徐启敏并没有就此放弃,对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一直记挂在心中。周末过早时看到一张有些熟悉的面孔,为了锁定其系本案被执行人肖某某,徐启敏同志又一次拨通了肖某某的电话进行确认,被执行人肖某某看到是法院同志熟悉的电话号码,遂不予理睬,殊不知这一举动竟现了原形,被逮个正着。
“你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嫌犯罪,你要想清楚该怎么做!”徐启敏同志向被执行人肖某某展示了竹溪法院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的一系列雷霆行动,以及竹溪法院审理的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获刑的典型案例,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法律威慑力面前,被执行人肖某某不到两个小时就筹集了执行款20000元,该案顺利执结。
(据执行局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