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动巡察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正式启动

2020-09-22 11:02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作者: 周琦    浏览: 575

9月17日,市县联动巡察竹溪县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在竹溪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英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县联动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县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会。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平主持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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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分别宣读了《竹溪县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和《关于对竹溪县法院系统开展市县联动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县联动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人对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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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明在讲话中指出,要明确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察是党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章赋予的主要职责,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巡察的目的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坚守政治巡察的定位。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用政治观点分析问题,用政治立场对待问题,注重查找政治偏差,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巡察主要查找法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是否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遵循上下联动的工作安排。巡察是按照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行市县联动巡察。巡察组和法院党组要共同落实好联动责任,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总结提炼竹溪经验,要把竹溪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展示出去。要有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法院党组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切实履行好配合巡察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协助、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基层法庭庭长、内设庭室负责人以及中层干部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做好自我检视工作,主动查找自己的问题,要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移交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全面整改。要严明巡察工作的纪律要求。巡察是政治监督,巡察组要珍惜组织的信任,从严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巡察组成员要严守相关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按照巡察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法院党组在积极配合巡察的过程中,要严守纪律规矩、原则底线,共同做好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