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利益无小事 司法为民解民忧

2019-05-28 09:32
来源: 泉溪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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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一直是法院重点关注的案件,竹溪法院为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在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流程节点优先处理,从而实行快审快结。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农民工黎某、王某通过竹溪法院泉溪法庭领到期盼两年的劳务工资。

2017年,年满60的农民黎某受张某雇请来到位于泉溪镇坝溪河村的扶贫安置点工地做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张某应支付黎某工资6620.00元,但张某以无钱为由一直拖欠。农民王某的情况与李某类似,张某应支付其工资6600.00元而数次推诿未付。黎某、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工资未果,无奈之下先后将张某起诉至竹溪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庭长梁祖奎高度重视,经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耐心劝解,张某先期给付黎某工资款300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黎某达成调解协议。该案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黎某申请强制执行。此时,王某起诉张某劳务工资一案尚未审结。

5月21日,法庭工作人员来到张某家中,告知张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力促张某将两起农民工劳务工资一并结清,面对强大的司法威慑力,张某表示因部分工程款尚未回收,请求给予一天时间筹钱。5月22日,张某如约向黎某、王某结清工程款,两起涉及农民工劳务工资案件至此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