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法院
二零一四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竹溪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法院具体实际,参照上年度经费开支水平,本着综合预算、依法理财、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编制了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现将编制情况作以说明:
一、 基本情况
法院属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案
件和各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内设13个业务庭、局、队、室,下设8个人民法庭。定编数95人,实有在职人数147人,其中行政在职91人,全额事业编11人。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20人,副科32人,科员以下38人。不在职35人,退休27人,退职1人,遗属7人。临时工10人。
我院现有小汽车28辆,空调42台,办公电话31部,电脑82台,打印机33台,复印机3台。房屋建筑面积5067平方米。
二、2014年预计收入总体情况:
全年总收入预算6806600元。财政拨款5516600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500000元,罚没收入790000元。
三、2014年经费支出预算总体安排:
1、工资福利支出347649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965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5944元。
4、专项支出20000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1.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包括车辆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车辆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经审批本单位2014年预算为79.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经审批本单位2014年预算为9万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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