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宣传工作实现新春“开门红”

——2014年首月2篇千字文章被《人民法院报》采用

2014-02-19 15:39
来源: 研究室
作者: 柯尚清 周琼    浏览: 1623

   

新年伊始,竹溪法院将宣传工作与审判执行同步统筹,立足于早,着眼于实,着力打造“电视有影、报纸有名、网络有文”的立体宣传平台,实现了新春“开门红”。《竹溪 一路山歌的向坝三人庭》、《廖庆杰“老娘舅”的陪审员》2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采用,3篇图文报道被《楚天审判》连续三期采用宣传工作开端良好、势头喜人,为展示法院形象开好了新局。

一是领导重视,为宣传工作提供不竭动力。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其作为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推手来抓。院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宣传工作部署,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对司法宣传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思路、宣传渠道、宣传效果逐一提出要求,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是创新思路,完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祖成任组长,并亲自主持制定了《竹溪县人民法院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列入各庭室和干警个人百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规定了各部门任务数和用稿质量要求。同时,组建了一支专兼结合、中青互助、优势互补的宣传信息员团队,以制度为保障,激励广大干警勤动手、挥好笔、出成果,形成全院上下共同参与新闻宣传的良好局面。

三是层层把关,力求稿件质量精益求精。全院宣传信息工作由研究室统一归口管理,所有宣传稿件和信息材料经研究室审核,报分管领导签批后,由研究室统一对外发布,杜绝负面报道,确保宣传效果。对质量不高的稿件,通过建议修改、组织专班研讨、请求上级宣传部门润色指导等途径,形成层层把好稿件质量关的工作格局。定期组织青年干警集中学习主流媒体不同版面用稿特点、内容需求、投稿形式等,反复推敲重点宣传稿件行文语句,保证用稿单位不因细枝末节返工退稿。

四是拓展平台,加强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主动与各类媒体沟通联络,积极探索宣传渠道和方式,在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QQ等信息技术宣传的优势,多渠道宣传法院工作。定期组织新闻宣传培训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聘请县内资深媒体人士为宣传顾问。注重提升新媒体的应用能力、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舆论应对、引导、处置能力,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推进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