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9月16日讯:
竹溪县人民法院推行“四点”防控法
本报讯 特约记者 喻泉源 通讯员 孙大春报道:日前,竹溪县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该院一名因交通违章行为达到 “提醒点”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人民法院公信力,今年初,该院出台《竹溪县人民法院腐败风险 “四点”防控考评办法》。
腐败风险 “四点”防控法即:将该院各个岗位的职责分为13大类,为包括院长在内的每位法官干警明确廉政建设职责;结合法院审判工作中的45大类廉政重点环节,对45类情形根据不同程度分别定为“正常点”、“提醒点”、“临界点”、“红点”;对每位法官干警的 “四点”情况,在《廉政风险监控一览表》上公示。
根据腐败风险“四点”防控法,该院对法官干警干预案件、行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记为“提醒点”、“临界点”和“红点”。构成严重违纪的,及时上报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院院长张祖成说:“制定腐败风险‘四点’防控法,旨在严格规范制度,使工作运行于‘正常点’;加强教育引导,使廉政警示于 ‘提醒点’;强化工作监督,使问题止步于‘临界点’。”
腐败风险“四点”防控法鞭策了后进,激励了先进,使竹溪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截至8月30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54件,审执结23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