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流动,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方便民众的地点就地立案、当时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的一种审理方式。这样做,尤其针对交通不便利、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情形,巡回审判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不言而喻。巡回办案不但可以提高诉讼效率,减轻人民群众诉讼负担,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
10月23日下午、24日上午,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根据案件当事人居住地,案件基础法律关系,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依据,先后在辖区桃源乡羊角洞村民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向坝乡向坝村民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对2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损害纠纷案件因涉及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原告申请撤诉。另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因当事人对立情绪较重,虽庭前、当庭进行了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在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根据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巡回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当下,竹溪县人民法院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该庭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守党员政治本色,努力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