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法院:精细化审判管理促审判质效新提升

2024-09-13 16:05
来源: 竹溪法院
作者: 竹溪法院    浏览: 2497

今年以来,竹溪县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1368”工作思路,以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抓手,探索构建“1+N”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模式,通过加速消化存量、科学预测变量、精准控制增量,推动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坚持数据思维,调控“有矢量”。结合近五年以来同期收结案数,研判本月收结案数,通过梳理通报各庭室应结案数、承诺结案数,严把立案关、调控关、落实关,调整各庭室可结案数等数据,督促各部门加快结案进度。建立“周统计、周分析、周通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审判工作例会,对未达到结案率目标值尤其是案件量大、审判质效落后的庭室进行重点督导,帮助制定“周计划”,推动实现常态化均衡结案。

紧盯流程管理,聚焦“防变量”。以繁简分流为抓手,通过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等流程节点的管理,切实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排查梳理关键节点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出反应,并督促纠正。对新收案件,符合诉前调解的,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对在规定20天期限届满时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简易、速裁、小额诉讼程序,提升当期结案率。

抓住关键少数,狠抓“去存量”。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立足于全院指标整体提升目标,加强案件均衡结案管理,根据案件收结态势、每季度下达结案目标任务数,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案件“应结尽结”。今年以来,该院案件结收比为90.1%,基本实现了结案进度与收案进度保持同步,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均衡、良性发展的目标。

依托诉源治理,着力“控增量”。制定《关于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指引(试行)》,建立诉前鉴定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程序的衔接机制。诉前鉴定意见出具后,案件迅速移交至诉前调解中心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诉前鉴定程序的调解协议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强制力和执行力。

强化考评机制,确保“优质量”。将质效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业务庭,建立“周提醒、旬督办、月通报”制度,实时跟踪把控重点指标运行态势,确保更多指标优于合理区间,对不在参考区间的弱势指标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改进方案,专项布置指标提升举措。对特定个案实行事前预判,事中监督,事后关注,确保事关大局、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