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僵持一年的事儿终于圆满解决,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竹溪县泉溪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村民邱某与明某向工作人员连连道谢。这起因雪天好意搭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法庭通过镇人大、司法所、村委会联动的“1+N”多元解纷机制成功化解,既彰显了竹溪法院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实践成效,更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应用。
善意搭车遇意外 邻里失和起纷争
冬日的竹溪山区寒风凛冽,2024年12月22日,泉溪镇泉源村村民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无偿搭载熟人邱某出行。因路面积雪结冰湿滑,摩托车突发侧滑,邱某不慎摔落受伤。由于事发仓促,双方均未第一时间报警,亦未向保险公司报案。
后续协商赔偿时,双方就损失认定与责任划分产生严重分歧。因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支出,邱某提出28000余元的赔偿诉求;明某则认为自己是无偿好意搭载,且已垫付部分医疗费并全程陪护,仅同意支付10000元。多次协商无果后,邱某将明某诉至法院。我院泉溪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单方沟通与双方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化解陷入僵局。
多元联动聚合力 温情调解破困局
“好意同乘是互助友爱的情谊行为,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可能割裂邻里情分。”承办法官深知案件特殊性,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借助代表扎根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破解难题。很快,由法官、人大代表、司法所干部及村委会书记组成的多元调解专班正式组建。
综治中心调解室内,调解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调解专班精准发力、协同联动:承办法官从法律专业角度,详解“好意同乘”相关规定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让双方明晰权利义务;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确保调解程序公正、协商公平,同时结合乡土人情向双方释法说理、疏导情绪、提出协商方案;镇村干部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以情感为纽带,从邻里和睦角度耐心劝说。
最终,经过调解专班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逐步消解对立情绪,达成一致:明某同意赔偿邱某各项损失15000元并当场付清,邱某自愿放弃过高诉求,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此次调解既实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过程的零距离监督,也为法院办案提供了接地气的思路,实现代表联络与案件办理的双向赋能。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竹溪法院深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生动缩影。下一步,竹溪法院将持续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活动,推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以更实成效、更高质效回应群众期待,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保障。
法官温情提警示 安全责任记心间
乡村顺路搭载是传递善意的温情行为,值得倡导,但机动车运行具有高度危险性,安全与责任边界不容模糊。结合本案及同类典型案例,法官作出三点提醒:
一是驾驶人需绷紧安全之弦。无论是否无偿搭载,驾驶者都应规范操作,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保障自身及乘车人安全,这既是法律义务,更是对生命负责。
二是事故后要及时留存证据。发生意外后,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认定责任,同时妥善保管医疗票据、伤情照片等相关凭证,为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协商提供有力依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受损。
三是纠纷化解优先选调解。遇到赔偿分歧时,可主动寻求村两委、司法机关的帮助,借助多元调解力量高效化解矛盾,避免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