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法警大队接到院领导的指示,到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西站派出所将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押解到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接到通知后,法警大队立即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商定行程时间、行程路线,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彭某系未成年人,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押解方案。因正处于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天津公安方要求两天内将犯罪嫌疑人带离天津。3月10日,法警大队大队长刘仕斌利用休息时间火速带领副大队长胡荣辉等3名法警赶往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西站派出所办理彭某的交接手续。他们赶飞机、挤地铁、撵火车辗转数次换车,顺利将彭某押解到十堰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