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 筑牢生态文明的法治屏障

——竹溪法院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席会

2021-05-20 09:35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作者: 周琦    浏览: 719

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树牢同防共治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推进环资审判工作,5月13日上午,竹溪法院邀请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环保局、林业局、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等17家环保职能单位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座谈会。市中院专职审委谭丹平、环资庭庭长井家坤,县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周俊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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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竹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平对与会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该院落实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方面的举措。与会人员围绕环保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证据收集、法律定性与适用、程序要求,今后努力方向及对环保执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行动,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伟业。

会议要求,各职能单位要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工作联动,做到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执行协作、宣传配合、沟通保障,积极参与环境资源域内域外协同保护。要以此次联席会为新起点,瞄准绿色生态县发展定位,秉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原则,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合议庭专门化建设力度,探索建立与毗邻县市区林业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重点加大对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水产品、水污染防治等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文明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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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还举行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授牌仪式,谭丹平为十八里长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偏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等7家生态保护区单位进行了授牌。

据悉,为更好履行环保司法职能,竹溪法院在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大力加强“替代性修复”的生态司法修复工作,结合竹溪特有生态环境资源,相继在城关镇新民村、新洲镇楠木湖、竹溪县标湖林场设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野生动物放生”3个定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区,在偏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区设立7个特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人提供一个认罪认罚悔过平台,努力打造集“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教育、生态文化推广”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