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化解劳务纠纷 服务全县重点工程

县法院“零距离”服务“谷竹”高速公路建设

2012-11-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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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化解劳务纠纷  服务全县重点工程

县法院“零距离”服务“谷竹”高速公路建设

“非常感谢法院及时化解这场劳务纠纷,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安心施工了。”3月29日下午4时,浙江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谷竹高速公路GZTJ32合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紧紧握着县法院副院长甘霖的手感激地说道。

纠纷起因于谷竹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一起意外伤害事故。2011年4月14日上午,原告何某在谷竹高速公路竹溪段GZTJ32项目三工区施工便道上做道路铺平工作时,意外受伤致其右股骨颈头下型骨折,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疗终结后经鉴定遗留九级伤残。事后,谷竹高速公路GZTJ32合同项目部与何某就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只因何某漫天要价,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期间何某为索要赔偿金四处上访,并多次阻碍施工,致使工程建设无法顺利进行。

县法院得知情况后迅速行动,一方面指导原告依法起诉,另一方面指出其阻碍施工应负的法律责任。2012年3月29日下午3时,副院长甘霖带领水坪法庭法官亲临事发现场了解案情,为双方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做调解工作。下午4时许,水坪法庭就地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官们近两个小时的辨法析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一场旷日持久的劳务纠纷彻底得以化解。

据悉,今年1-3月,县法院共审理辖区内涉及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纠纷案件5件,案外调解7件,采取强制措施2人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0多项,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为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