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竹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甘霖携新洲法庭干警一行驱车两个多小时到天宝镇王家山高桥村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该院坚持院领导带头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
2015年2月,熊某丈夫在杨某处借款三万元并出具借条,后熊某丈夫因病去世,被告熊某于2016年5月在借条上签字同意偿还其夫的借款。经原告杨某多次催要,熊某均拒绝还款,故诉至法院。案件当事人熊某家住天宝镇王家山高桥村,山高路远,交通不便。该户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尚有两位瘫痪在床的老人及三个年幼子女需要照顾。考虑到案情特殊,该案承办法官甘霖决定把法庭设在当事人“家门口”,这样既方便当事人,又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公正公开,真正地做到了司法为民。庭审现场,副院长甘霖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面对面让双方当事人化解心结。经过坦诚交流,双方虽未能达成调解,但是被告对法院的工作表示理解,愿意妥善解决此事。
近年来,竹溪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巡回办案规定,针对涉农、涉婚姻家庭等纠纷以及交通不便、家庭困难等群众,坚持巡回办案,院领导带头下乡办案,主动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拉近了法官与基层群众距离,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