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进行曲
——竹溪法院司法“三公”略记
2012年,县法院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认真当好“法治建设”使者,在积极为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同时,法院工作也取得新的业绩,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翻一番,审判绩效全市法院名列前茅,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在全院形成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推进司法公开,让公众参与司法
“张祖成院长审理的这起案件,庭审规范严谨,庄重严肃,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不仅为法院干警作了一个好的示范,也让‘两代表一委员”和旁听群众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今年4月,县政协副主席周克新在旁听庭审后座谈时说。
司法公开是一种态度、一种自信、一种力量,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助于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今年以来,县法院将院长带头审案与庭审示范竞赛、“两代表一委员”旁听、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结合起来,要求院长至少亲自审理2件以上案件,每名审判员要开一个示范庭,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旁听、定期不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法院发出通告,公民只要遵守法庭纪律,持有效身份证件就可自由旁听。如今,旁听人员大幅增加,从当事人亲友发展到有社会公众关注。
法院还通过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工作,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引导公民增强法律知识,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司法,理解司法,信任司法。
追求司法公正,让公众信任司法
5月1日,家住水坪镇漫液村的桂某在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时发现,文书后多了一项内容:案件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条文。今年4月,县法院出台《关于在裁判文书后附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旨在加强释法析理,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促进司法公正。
今年以来,县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实行审判绩效管理,提升干警素质,提升案件质量。年初派员外出考察后,大刀阔斧地推进审判绩效管理。实行所有案件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专人网上监督提示。每月例行召开院务会,分析审判动态,研究审判态势,指出存在的暇疵和问题,印发通报,限期整改。与此同时,开展庭审示范竞赛、书记员记录竞赛、裁判文书竞赛,评选优秀审判长、优秀书记员、优秀裁判文书,规范庭审评查、案卷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三竞三评三查”活动,通过内部监督,促使办案人员提升案件质量。
法院刑庭法官在宣告判决时不仅送达判决书,还向被告人出示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书和法院的量刑评议表,罪犯对刑期计算依据清楚明白,自觉服判息诉。市中院刑二庭庭长张学平说:“竹溪法院今年刑事案件无上诉,成绩值得总结”。刑庭法官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量刑规范化,取得了无上诉案、无抗诉案、无瑕疵案、无超审限案、无人情案、无信访案、刑附民案件调解率上升的“六无一上升”良好效果。县法院也实现了服判息诉率上升、改判发回率下降的工作目标。
树立司法公信,让公众信赖司法
10月29日,执行庭副庭长王静收到一条来自北京的短信:“我已按时回京。你咋说咋为,我的事没有耽误,感谢你的信用。”
发短信的张某是竹溪县水坪镇人,因抚养费纠纷案执行,承办人王静多方打听到其联系方式,电话敦促其来院履行。10月25日,在四川异地执行的王静接到张某电话,称其已回竹溪,但事不凑巧,现在北京电话告急,因孩子有病,得马上回京。王静承诺在周五晚上赶回竹溪。周五晚 8时,在执行局办公室顺利结案,当事人深表感激。
为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贯彻“三个尽量”审判理念,县法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判息诉工作 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加强诉讼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因地制宜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庭,流动审判方便群众;因时制宜,合理选择开庭时间,采取农村午间法庭、城区双休日开庭等方式开庭;因案制宜,选取典型案件深入现场开庭,巡回审判教育引导群众。要加强调解工作,减少司法对抗,尽量心向弱者。要追求实质公正,倡导善良风俗,引领社会风尚,司法裁判尽量体现社会主流道德观和价值观。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华先维说:“县法院多年来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为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县法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竹溪县司法救助暂行办法》。对诉讼费用救助、执行救助金、临时生活救助金进行了规范,让弱势群体共享改革成果。今年来,已有65名当事人受益。
正是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今年先后出台15项制度,通过规范司法、廉洁司法、阳光司法,努力实现能动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截止11月20日,共办理各类案件3218件,创历史新高。(梁祖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