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15时30分,竹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气氛庄严肃穆。红光闪闪的法徽下,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娟担任审判长,正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黄某某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撤销(2017)鄂0324刑初138号刑事判决中被告人黄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缓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如果说黑恶势力是躲于暗角阴沟悄然地对抗法律,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那么“老赖”的行为便是明目张胆地挑衅法律威严,破坏诚信体系,摧毁法治精神。长此以往,道德崩塌,法律尊严被肆意践踏,最终给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极大的危害。本次大会是竹溪县法院第一次对“拒执罪”的公开宣判,也标志着竹溪县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严肃处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强决心,更是竹溪县法院在决胜执行攻坚战役中向藐视法律的“老赖”们下达的“宣战书”。
据悉,共有10余名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来到现场旁听了整个宣判过程,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连友向在场人员再一次宣讲了《民诉法》、《刑法》关于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决战执行攻坚战役所下达的关于“拒执罪自诉受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了党中央和最高法院对待违法失信现象坚决惩治的决心,希望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以此为警醒,牢固树立诚信守法意识;对待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无条件服从、履行,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共建法治社会。会后,6名被执行人现场向法庭承诺,一定按期履行义务;1人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当场拘留。
本次大会对被执行人的警示教育意义重大,通过刑事宣判,让被执行人进一步认识司法的威严与强制性。作为公民,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法律责任、挑衅法律权威,否则最终难逃法律制裁。竹溪县法院借此契机,再一次向辖区内的人民重申该院庄严的承诺:一定恪尽职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尽一切可能让胜诉当事人权利得到及时兑现。